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3号)文件要求,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三)为人诚信,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二学位专业报考者须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
五、人员管理
(一)经学校科学技术处资格初审、面试合格后审核备案,学校相关项目组(团队、平台)与拟聘人员签订《科研助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服务期限等内容,报学校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科研项目任务为期限,明确项目截止日期,当科研项目完成终止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二)科研助理薪酬标准为3000元每月(含五险),从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开支科研助理的相关经费支出。
(三)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聘用科研助理的项目组(团队、平台)负责设定岗位职责任务,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其他事项
广东公务员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和用工过程始终,报名人员必须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上岗的,解除聘用合同,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由呼伦贝尔学院负责全面组织实施。
(三)本公告由呼伦贝尔学院负责解释。
呼伦贝尔学院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