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行为的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落实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名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协助满洲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开展政务服务监督评价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政务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社会监督活动。
(四)实事求是,自愿担任,遵守社会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监督员工作属于社会志愿服务,无相应报酬。
二、主要职责
(一)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政务服务咨询、预约、受理、审批、办理、出证等环节的依法依规情况及办理效果等进行监督,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对政务服务工作涉及的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终端、窗口等功能设置,以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三)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涉及的制度建设、多渠道评价、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监督员可以单独或自由组合的方式不定期对政务服务部门进行明查和暗访。
(五)接受满洲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委托的其他社会监督事务。
三、聘用期限
监督员每届聘期5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聘。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或有关组织推荐;
(二)满洲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审核;
(三)颁发聘用证书、工作证件。
五、申请方式和时间
(一)邮箱申请。申请时须上传“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证件照电子版(蓝底正装)到mzlxzspfwj@163.com。
(二)。持本人身份证、证件照电子版(蓝底正装)到满洲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现场申请(满洲里市世纪大道财政大厦202),联系电话:0470-6262986。
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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