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要求,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1+N”补充招聘教师专业测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岗位情况
依据《2023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中“专业测试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专业测试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专业测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一)以下岗位取消:
1.甘河中学 初中美术教师(转普通岗):专业测试人员平均成绩70.38
2.大杨树第二小学 小学美术教师(项目人员岗):专业测试人员平均成绩70.07
3.大杨树第二小学 小学体育教师(转普通岗):专业测试人员平均成绩74.84
4.诺敏第一小学 小学科学教师
5.阿里河中学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转普通岗)
(二)以下岗位核减:
鄂伦春中学 高中物理教师(转普通岗):专业测试人员平均成绩81.03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2023年8月18日。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陈露,迟凯平,杜智科,李宏伟,曹玉玲,金格日乐图,宋威,魏佳琪,索珊珊,李芳,张馗才,吕汶波,何岩,辛月萍,文晶,魏宇,张道哲,毕凡娜,孟凡宇,吕锴,孙伟琪,郭佳梦,赵小淳,刘雅鑫,环江,李晓鹏,葛镜泽,王冬霞,俞林,张岩,李建琦,张婉怡,刘冰月,王月欢,王禹舒,刘健楠,宋飞,于名竹,李彤,刘勤琪,郑晓莉,鄂帆,德衍行,宋亚梅,齐卉垚。
(二)体检医院及地址: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阿里河镇)。
(三)相关要求
1.考生务于体检当日早6:30前到达旗人民医院综合楼一楼导诊台,本人凭身份证领取体检表、体检导检单、缴纳体检费,并按体检流程进行体检。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2.体检费用:体检费每人354.00元(可扫码支付),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3.体检须携带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体检表、体检导检单。 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四)体检相关事项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须在2023年8月23日前与鄂伦春自治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提出复检申请,经核准后通知本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纪律要求
接受体检的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对于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考生,将取消其体检资格。
咨询联系电话:0470—562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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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教育系统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7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1+N”补充招聘教师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elc.gov.cn/News/show/1117295.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