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5年7月17日(含)前出生。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7月17日(不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7月17日(不含)之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7月17日(不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7月17日(不含)之后出生。
(三)符合下列学历职称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国外硕士、博士研究生,且所学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优先引进学科带头人;
3.我区急需紧缺专业的“双一流”院校或学科,原“211”“985”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扎赉诺尔区籍退役士兵且所学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奖项)的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双师型”人才且所从事专业符合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岗位需要的,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岗位条件
符合用人单位所设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扎赉诺尔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综合类岗位目录》(附件1)。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5.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引进,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才公告
2023年7月13日起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要求:考生需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以“岗位序号+考生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后报名人员务必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详见《扎赉诺尔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综合类岗位目录》。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考生停止报名,报名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材料:包括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
(2)个人学历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以二学位专业报考者须打印二学位专业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毕业院校出具证明材料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
(3)职称或奖励等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系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5)《扎赉诺尔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综合类岗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附件2),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证件照,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有空缺的时间填写“待就业”或“待入学”。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二学位及专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6)《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3);
(7)《回避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4)。
5.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有关引进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报名人员只能在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不允许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在整个引才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审查结束,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2)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需在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核人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邮件信息。
(3)审查过程中,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
(4)审查结束后形成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具体名单,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考比例
本次引进人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
(四)人岗相适评估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经加试笔试环节确定的人员)参加人岗相适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综合类岗位人岗相适评估由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综合类岗位人岗相适评估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人岗相适评估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3.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的确定。综合类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4.各岗位按拟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评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综合类岗位如成绩出现并列,则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加试由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5.人岗相适评估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拟引进人数,根据评估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评估报告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lainuoer.gov.cn/)。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退役证书、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二学位专业报考者须打印二学位专业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毕业院校出具证明材料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扎赉诺尔区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综合类岗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附件2);
(3)《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3);
(4)《回避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4);
(5)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系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2.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已通过人岗相适评估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过程中,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审核;对复审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复审的理由。
(六)档案审核
1.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审核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根据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资格复审、人事档案审核不合格或弃权的空缺名额,可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评估结果顺位递补。